行政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
序号 | 1 |
名称 | 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高考加分身份证明 |
依据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四条 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本市行政区域内非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
行使主体 | 市政府侨办 |
流程图 | 流程图 |
监督电话 | 6600108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