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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9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表彰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侨办和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以下简称“京华奖”)评选及表彰工作。依据《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实施办法》,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在国外学习、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
        2. 在国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
        3. 港澳同胞。
        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身份根据国务院侨办印发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侨发〔2009〕5号)进行认定。
        港澳同胞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从严掌握、保证质量的原则,每届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凡获得过“京华奖”及“京华奖”特别荣誉奖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不再参与本届“京华奖”评选。
        三、评选条件
        “京华奖”获得者应热爱祖(籍)国,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拥护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关心祖(籍)国发展,积极参与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为将北京建设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推动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长期致力于促进中国与其住在国民间友好交流交往,以及北京市与其住在市民间友好交流交往,为北京市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动海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北京地区科学技术水平提升,为北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北京市投资创业,并在引领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及高精尖产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为北京市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科技创新、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为北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七)为北京市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依据《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实施办法》,成立第三届“京华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政府侨办和市侨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委、
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政府侨办、市侨联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担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侨办,负责表彰奖励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侨办主要领导担任。
        五、评选程序
        (一)由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京华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本届“京华奖”评选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各单位推荐“京华奖”人选,应当经被推荐人同意。
        (三)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推荐表》、《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汇总表》,并在指定日期前将有关材料报市政府侨办。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不超过20名候选人建议人选,市政府侨办统一对候选人建议人选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后,提出不超过10名获奖人选建议名单。
        (六)由市政府侨办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将评审结果进行
        公示,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获奖人选,由市政府侨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六、奖励形式
        “京华奖”的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由市委、市政府举行颁奖仪式,为“京华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牌。市政府侨办负责表彰奖励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评选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推荐 “京华奖”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基层推荐,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要认真核实先进事迹材料,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完成。
        (二)请各单位登陆www.888sb.com官网下载推荐表,认真填写每位候选人的主要贡献,要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填报单位还可以就候选人从事的领域、开发的项目、解决重大问题的情况等方面做出补充说明材料。请各单位将候选人简要情况填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请各单位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汇总表和补充材料电子版、候选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mixingchu@bjqb.gov.cn),将候选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申请表和补充材料文件一式三份报送市政府侨办。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
        www.888sb.com秘行处(收)
        邮政编码:100035
        市政府侨办网址:qb.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推荐表
                    2. 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汇总表
           


(联系人:王星、李荣升;联系电话、传真:66001068、66008620)


附件:1、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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